简介:国内外对企业社会责任多向度的理论研究,至今积累了丰富成果。积极推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运动也在全球范围内全面展开。中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在全球化浪潮中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问题、原因与出路,成为一个必须关注的焦点。该研究报告依据清华大学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选择河南省十三家上市公司为剖析对象,从面上资料到个案实情,对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多方位考察,政府引导、企业实践、社会推动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认知误区、制度与机制缺陷仍较突出存在,出路则在于从制度与机制上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实践、社会推动的大格局。
简介: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旨在通过交往合理性来解决人类社会的各种冲突,他坚信人因为可以具备交往理性而彼此在必要问题上通过商谈而达成基本的普遍性共识。这一思想适用于我国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的改进,使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两者有机融合。前者体现为教师对课堂的组织和协调,对学生的启发和诱导;后者体现为所有学生有权对所涉价值观进行独立思考、平等交流和自主选择。
简介:德性论的基本问题是:应当做一个什么样的人?规范论的基本问题是:一个人应当做什么以及应当怎样做?前者把道德落实于人的内在品质,后者把道德落实于人的外在行为。德性论关注的是人的内在品质,以人的道德品质作为道德评价的中心,是实质主义的;规范论关注的是人的外在行为,它不再强调人的内在品质,而以行为是否符合普遍的规范形式作为道德评价的中心,是形式主义的。社会的道德评价体系从德性论到规范论的转型,其积极的意义是肯定了个人在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一领域内的自我决定的权利,即肯定了个人的自由和自主,而将普遍性的规范限制在共同的社会生活领域,也就是人的外在行为的领域。但是,由于规范论仅仅关注对个人外在行为的约束和限制,而在关于个人追求自我完善方面保持沉默,就容易导致个人追求自我完善这一要求的丧失,而这也就意味者人本身的丧失。
简介: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宗教伦理学研究从无到有、从不重视到重视、从自发到自觉,逐步开展,取得了重要成就。宗教伦理学研究兴起的主导原因是:中国社会宗教信仰广泛存在的客观性和复杂性、良好的民族宗教政策环境、现代宗教对社会道德和信仰的挑战,以及宗教与道德之间关系的内在一体性。在不断整理和总结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我国伦理学研究者做出了开拓性探索,使宗教伦理学逐步系统化、学科化。宗教伦理学研究发展趋向体现为:学术视阈不断拓展,基本理论研究走向深化;比较研究持续推进,理论、应用层面多元发展;客观理性的学术态度逐步确立,科学方法论体系日渐形成;针对现实问题的应用研究成为主流,理论建构显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