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针对当前金融领域比较突出的和新出现的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对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重点是打击金融诈骗犯罪。它的颁布施行,对完善金融法制,保障金融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决定》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关于伪造货币方面的犯罪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商品和货币的流通量增加,一些不法分子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大
出版日期
199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