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事主体间的治安纠纷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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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事主体间的治安纠纷,因商事主体的民事纠纷而引起,多发生在商业主体较为集中的场所和区域。其形成的原因有:市场经济的自发性是商事主体治安纠纷的根本原因: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是商事主体治安纠纷的催化剂;相邻权纠纷是商事主体治安纠纷的导火索。商事主体间治安纠纷。直接危害商事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甚至诱发“命案”;易滋生欺行霸市类案件。扰乱当地市场秩序。建议健全“商区”誓务制度建设、完善巡逻勤务制度建设、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等措施预防和减少商事主体间的治安间纠纷。
作者 谢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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