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消协联手炮轰通讯行业“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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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擅自开通收费服务项目、对预付费手机号码话费设置有效期、余额不退……通信行业的“霸王行为”令众多消费者不满。前不久,在“城市消费维权(深圳)论坛”上,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消费者协会(包括: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22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炮轰通信行业3大“霸王行为”。消费维权单位称,移动、联通、电信3大通信运营商,利用自己强势地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道行为依然存在。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现代阅读》 2012年2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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