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制度建设是发展高效农业的重要一环。自设立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以来,在探索和完善制度建设的实践中,农业水权法律制度的出现提供了不同的新视野。作为普遍存在资源性缺水的西北地区,该制度运用法律手段对有限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具有重要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意义。然而,为使制度设计与实践相结合,其中仍存在着许多有待探讨的理论问题和实务操作问题。
出版日期
2012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