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我国最早的地方债务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初期,1979年各地政府就有借债办事的先例。截至2010年底,除了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性政府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占同期全国GDP的比重27%,债务率(债务本息/可支配收入)超过了150%。中国银行在2011年12月份发布的2012年第一季度经济展望报告中表示,实际地方债规模或比官方预计的10.7万亿元规模更大,这一系列数据引起公众一片哗然。
出版日期
2012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