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中介机构作为资金融通的桥梁,是多元金融业务开展的重要载体,其间蕴含的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极易发生冲突,引发金融危机。美国作为金融市场监管、规制最为完善的国家,对于金融中介机构利益冲突的规制具有丰富的经验,其以灵活的判例指导和稳定的法律约束型构多元防范机制,有效的实现了安全与效率的动态均衡。我国虽然由于殊异的金融环境难以完全移植美国的成熟经验,但也可以参照本国国情,加以借鉴性的吸收和学习,完善相关立法和监管举措,以更好的规制我国金融中介机构中存在的利益冲突。
出版日期
2013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