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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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的有关规定,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所”)应当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开展网上报备。为进一步明确业务报备工作的有关要求,保证业务报备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3年6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