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州市萝岗区安全监管局本着“为企业服务、开拓创新”的精神,从2009年开始实施镇街安全生产行政委托执法,并通过推行“说理式执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委托执法是向街镇委托部分行政执法权限。解决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长期“无手段、无权威”的问题,真正实现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说理式执法”则是要超越传统行政执法文书简单、粗略的模式,在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展开深入透析的论证说理,客观公正地运用法律,让企业理解执法人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也让企业再一次接受了安全生产教育。
出版日期
2013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