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太原检察机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密联系部门实际,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践行“城市核心价值观”、“公务员队伍核心价值观”和“领导干部核心价值观”,把激发正能量、汇聚正能量、传播正能量作为明确目标,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在工作中有以下七点体会:一、澄清模糊认识,敢于破旧立新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就职业道德建设而言,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两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不重视.具体表现为厌烦心理,即认为抓职业道德是“玩虚的”,只有业务工作才是“干实事”,个别同志甚至认为务虚影响中心工作;表现为无关心理,即认为职业道德建设都是针对别人的,自我感觉良好;表现为无用心理,即认为每次教育活动过后,仅是“雨过地皮湿”,不解决问题;表现为畏难心理,即认为务实工作有抓手、有成就,务虚工作无标准、不好抓.二是搞形式.具体表现为挂在嘴上,即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表现为印在纸上,即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表现为浮在面上,即规定动作一个不少、要求步骤一个不落,实际上流于形式、走了过场.为此,市院党组从破除陈旧观点、打破思想藩篱人手,开展了“围绕五大目标、深思十个问题”为主要内容的“解放思想、争创一流”大讨论活动,使大家普遍认识到,作为一个执法并监督执法的检察官,工作中面临的诱惑多、接触的阴暗面多,如果没有坚实的职业道德作基础,很可能是专业能力越强出问题的几率越大.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