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改革进入到深水区或攻坚时期后,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很难区分出纯粹的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或社会问题等,这意味着承载“改革顶层设计”的领域必须具有综合性并成为各领域改革的“交集”。在财政社会学看来,财政权是一国政府最为重要的权力,因为无论是传统国家还是现代国家,其治理结构与模式都以特定的财政收支方式为基础。进一步说,财政制度安排决定了国家的性质、前途和命运。税收型财政制度、市场经济和现代国家治理是“三位一体”的,因此,中国改革应以公共财政制度建设作为改革顶层设计的具体指向,并将提升现代国家能力作为改革顶层设计的着眼点,将税收型财政制度作为改革顶层设计的主要任务。考虑到税收型财政制度悖论,应以财政共和主义为基础进行财政宪法和货币宪法方面的改革。
出版日期
2014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