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钓鱼岛主权争端的几个国际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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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从法理的角度看,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本在1895年利用甲午战争窃取钓鱼岛是非法无效的。尽管不平等的1895年《马关条约》把钓鱼岛作为台湾岛的附属岛屿割让给日本,但《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又把钓鱼岛归还中国。无论日本等国对钓鱼岛采取任何措施,都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传统国际法上的先占制度,当代国际法上的条约效力、无效和解释制度、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规则以及国际强行法的意义等,为中国拥有钓鱼岛的领土主权提供了坚实的国际法基础。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4年3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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