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民主社会中,媒体是社会正义之心理氛围和文化环境的建构者,它深刻地影响着公众对于国家行为正义与否的判断。本文以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为立论依据,认为在“棱镜门”事件中,媒体应明晰国家利益与社会正义的关系。以国家利益为借口掩人耳目、隐瞒权力滥用、置公民隐私权于不顾的做法有悖于媒体看护公众利益的天职,无助于社会正义之现实环境的建构。媒体可通过自我监管、强化正义观念、规范编辑加工手法、深化专业主义来建构社会正义的媒介环境,实现社会进步的边缘突破效能,进而维护社会正义的现实环境。
出版日期
2014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