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的征收司法实践主要通过“合理市场价值”的计算实现公正补偿。“市价补偿”虽未能反映不动产的特殊价值,但有利于避免过高的谈判成本,其不足可以通过给予额外补偿、建立特殊价值的举证责任规则加以弥补。在各种市价评估方法中,可比较售价法有利于充分利用市价的信息汇集功能,但难点在于选择合理的参照物业;收入折现法可直接反映物业对产权人的使用价值,但难以反映物业的其他潜在用途的收入或价值;重置成本法可间接衡量资产价值,单独运用容易出现偏差,但可作为可比较售价法的必要补充。我国在不动产征收立法和司法过程中,应当加强对补偿标准计算规则的研究和运用。
出版日期
2014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