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服从于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要求,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参与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和逐步自由化原则,在设定的时间开放金融市场,允许外国资本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并享中国资本的待遇,与中国资本在中国市场上进行同等条件的竞争;也中国资本进入其他缔约国金融市场并享受该国资本的同等待遇,这意味着国内银行体系原有的均衡状态将被打破,金融业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其积极影响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有利于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在竞争中提高效率。二是有利于旨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新的金融产品,提高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素质。三是有利于引进外资,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四是有利于中国金融业的国际化发展。
出版日期
2001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