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之下,法律无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目前中国的保险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这可以从法律层次,行政法规层次和部门规章层次分别体现,在法律层次上,“根本大法”《保险法》是核心,其他重要法律包括《合同法》,《公司法》和《海商法》的相关部分,在部门规章层次上,《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构成了主要内容,在介于法律层次和部门规章层次之间的行政法规层次上,则有近期将出台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保险违法违规处罚条例》等。
出版日期
2002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