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日韩三国在伴侣家庭法律规制问题上是辩证演进的互动式发展,所以,我国在该问题的立法探索和理论储备上也不能缺少对“地缘法律”比较法的关注与研究。首先通过伴侣家庭历史由来的梳理,实现从社会学到法学反射性立法中对“伴侣家庭”的法律定位,确定伴侣家庭主体享有家庭权、受家事法调整以及伴侣家庭的法学内涵和特征;其次,通过中日韩三国的“地缘法律”比较研究,分别从异性共居家庭(事实婚姻、非婚同居)、同性家庭加以梳理,可以看出三国已经在异性共居家庭、同性家庭法律规制方面进行积极的立法尝试;最后,回归到我国自身的立法建设中,尝试对我国伴侣家庭法律调整做出总体设计。
出版日期
201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