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字是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这种定义是语言本位的认识,所揭示的只是文字的部分属性,而不是它的完整属性。站在文字的立场上来看,文字具有独立于语言之外的特性,它是一种综合性的事物,具有多种特性:文字的本体是视觉图形,它具有特殊的物理属性、生理属性和心理属性;文字是一定的形体与一定的语言要素相结合的复合物,是一种符号,而不仅仅是书写记号;文字不仅是语言符号,而且是思维及事像符号;文字(汉字)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文字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符号,它从根本上受制于社会,反过来又对社会产生着强大的反作用。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