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家庭的和谐稳定不仅仅是每个家庭成员的夙愿和幸福,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我国1950年颁行了第一部婚姻法,至1981年1月1日废止;198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部婚姻法,也即现行有效的婚姻法,后又于2001年4月28日修正。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相继出台三部司法解释。这些都为各地法院对各类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提供了裁判依据。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从我院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的情况看,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笔者将结合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
出版日期
201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