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戏背后的文明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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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7月9日,河南新野县4名耍猴艺人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街头表演猴戏时,被当地森林公安局带走并刑拘。在得知4人所带的猕猴有饲养证的情况下,法院作出了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的判决。紧接着10月11日,湖南两位猴戏艺人因为没有野生动物运输证而被执法人员驱逐。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绿色中国》 2015年2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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