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体育固有法是西方学者提出来用以表达体育领域特有法律的概念,人们常常把它与其理论先驱商人习惯法相提并论,同为独立于国家法体系的自治的跨国民间法秩序,与其他法律秩序并存,其理论根据在于法律多元主义理论。实际上体育固有法的自治性远甚于商人习惯法,因为它已经形成了一个层级式的组织结构,一个独立的具有最高权威的体育仲裁机构,这些都足以让体育固有法所代表的跨国体育法秩序具有独立性。但强调体育固有法自足性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它与并存法秩序之间的联系和互补,不能自决于国家法秩序,必要时仍要受到国家法秩序的支持和监督。
出版日期
2015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