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码标价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施行后,广大经营者便开始严格执行了。对于那些有不明码标价经营行为的企业、经营者,一经发现,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依法给予处罚,然而对于那些虽有明码标价,但实际价格却与之严重不符的,又如何处理,这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不久前,老车去一家服装市场选购衣服,看中了一个摊位上的一件白色夹克衫,老李本想还个低价钱,但见衣服上的价签上写着“120元/件”,旁边还注明:“一口价,不还价”,便付了120元买下了这件衣服。老李买完衣服后,又到其它摊位转了转,等转回到先前买衣服的那个摊位时,发现又有一位顾客正在为买同样的一件夹克衫与摊主侃着价钱,出乎老李意料的是,双方最后竟以70元的价
出版日期
1997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