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行政事业性收费,从历史看有一个发展过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很少,收费的收入纳入财政预算;改革开放后,财政实行“分灶吃饭,层层包干”,收费收入成了一些行业和单位重要的经济来源。八十年代中期以后,行政事业性收费急剧膨胀,而且愈演愈烈,虽经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整顿,取得一些成绩,但收效甚微,仍未走出乱与治的循环,乱──治──乱,治理效果也不令人满意。一、收费乱,乱在何处?1.名目多,数额大。据国家计委统计,1998年国务院主管部门以费的名义批准的收费397项,涉及64个部委局;省级政府主管部门以费的名义批准的收费500项。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基金、附加之类挤入收
出版日期
2000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