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古以来.如何处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就是政治与法律领域的热点问题。为了维护公共安全、解决市场失灵.国家需要行使公权力。为了维护人性尊严、尊重个体自由。国家需要保障私权利。但是,如果国家滥用公权,势必借解放权利之名。行放纵权欲之实.结侵犯私权之果。如果个人滥用私利.也势必妨碍公权.诱发无政府主义或暴民政治.最终反噬自己。因此。如何依法规范权力、保障权利。使公权力和私权利都在法律的约束下,既得充分保障、不受妨碍,又得必要限制、不被滥用,就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必解之题。
出版日期
2015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