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若干意见》 做好职评工作——全国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负责人答本刊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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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转发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讲到“要完善有关政策,继续做好企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请问应如何理解这个文件的精神,继续做好企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答:从1990年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到这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指出“要完善有关政策,继续做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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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1996年2期
出版日期 199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