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车“舍近求远”有悖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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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女士因交通事故受伤,被急救车送医后还是抢救无效离世。马女士的父母及年仅10岁的女儿以肇事司机李某和急救中心故意绕路、将伤者送至距离较远又不具有任何抢救专长的医院治疗、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为由,起诉索赔48万余元。据介绍,当时交通事故事发地点三公里范围内,有多家具备优质医疗条件的三甲医院,距离最近的不过300米。但急救车却选择了一家距离事发地6.1公里的二甲医院。当时正值上班早高峰,急救车花了近一个半小时才将马女士送到医院。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农村青年》 2016年6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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