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建企业如何涉足售电市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9号文件)明确"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和"三放开一推进三强化"电改思路,要求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交易平台相对独立,要求推广适用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有序开展电能替代,倡导能源消费新模式。电力建设企业应抓住改革机遇,积极介入配售电增量市场,谋求企业新的发展增长极。
作者 闫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16年7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