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大量的知识产权刑事和民事案件涉及到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其有较高的专业性,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庭往往借助于司法鉴定去认定某些技术性事实,进而得到某种技术性结论.由于司法鉴定机构设置的多样性和司法鉴定人员能力的参差不齐,司法实践中存在多次鉴定、鉴定意见相互矛盾的现象,导致一些司法鉴定意见作为法庭证据时证据能力不高.实践中司法鉴定人素质不高、缺乏统一的鉴定业务操作规范是影响知识产权司法鉴定证据能力的主要因素.在分析司法鉴定意见证据能力不高的基础上,建议建立完善的鉴定资格准入制度和加强鉴定程序的法制化.
出版日期
2016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