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10月24日上午8点10分,某县经委木材加工厂院内突然发出"轰"的一声巨响,一只浮桶式乙炔发生器被该厂临时工小B无意引爆,19岁的小B当即身亡。10月23日,个体户W无视国家劳动安全法规,擅自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在县经委木材加工厂院内为乡镇企业局供销公司切割钢板。下班后,W虽将发生器卸开,将盛有电石块的篮子拿走,内桶与外桶分离,但未及时将内外桶撤离现场。次日,小B上班后来到乙炔发生器前,好奇地问同班工人王某:"这是啥东西?"王某告诉他:"这是焊东西的,你别动它,
出版日期
1994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