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称戏曲中搬演鬼故事的剧目为“鬼戏”,是近半个世纪以来的事情。这类剧目,自从被如此划分以后,曾在较长的时间里从舞台上消失,评论者也寂寞了,于是,“鬼戏”在那段时间里,好象成了戏曲中的一个敏感而又特殊的分子。但毕竟它仍然是戏曲的一部分。戏曲属于艺术,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反映着一定的社会形态。在戏曲研究中,本着继承传统,发扬传统的精神,我们既不能割断历史也不应回避历史,怎样立脚于现在,正确地回顾过去,想来颇有必要。拙文不揣浅薄,就有关“鬼戏”的两个问题试加论说。
出版日期
1992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