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朱基总理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上报国务院的《关于制止彩色显像管不正当价格竞争、促进彩色显像管工业健康发展的请示》上作出重要批示:“应明确由价格主管部门(发展计划委员会)和行业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共同对以低于行业平均成本销售的企业进行调查,凡以不正当手段(如使用走私进口件、减少功能,以次充好、虚报成本等)进行低价倾销的企业,要勒令改正,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针对近一段时期市场竞争中出现的低价倾销问题,去年以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颁布了《关于制止低价倾销平板玻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制止低价倾销钢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暂行规定》两个专项法规。19
出版日期
1999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