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建筑市场异常活跃,建筑队伍和从业人员的急剧膨胀,建筑市场“僧多粥少”,供求失衡,工程造价不合理的现象日趋严重:①明标压价,业主明确工程造价下浮比例,规定某些费用施工单位不能计收,造价只能按业主的要求一次包死。②变相压价,业主要求施工企业大幅度缩短工期,带资垫资施工。③固定的定额。固定的计价方法与活跃的市场因素不相适应造成工程造价的不合理。因工程造价不合理,造成某些施工单位粗制滥造,以至出现劣质工程和房屋倒塌、死人伤人等重大事故。
出版日期
1997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