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标志着新中国民法编纂完成了第一步。文章介绍了前四次民法典编撰的历史过程,并在其基础上对《民法总则》做了宏观评述,指出了《民法总则》在结构体例、主要内容等方面精准地继受了《民法通则》的做法,当然也在自然人、法人、民事权利、诉讼时效等方面有所创新。同时也指出了《民法总则》无论是在民事权利的具体内容方面还是在立法技术等方面的创新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出版日期
201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