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野下的警务公开范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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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源自于宪法公民参政权与监督权的知情权,在我国已逐步成为公民的一项实定法权利。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除了按照行政法律规定履行治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责外,还须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授权履行刑事执法的职能,其职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警务信息是否等同于政府信息,警务公开范围如何划定,警察执法中的过程信息和警察内部管理信息是否公开及如何公开,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否,不仅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是否能够得到保障,也关系到警察执法的公开透明和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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