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发布“中小学班级微信群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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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最近发布了《静安区中小学班级群建设公约》。“公约”规定,班级微信群依法实行实名制管理(用于识别联系对象),群成员一般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组成,进群家长应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公约”还规定,班级微信群内杜绝任何形式的广告、拉票、红包、集赞等与学校、学生无关的内容;札绝群内通报点名、批评学生、公布成绩或排名等。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家长》 2017年11期
出版日期 2017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