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是一种合作性秩序,但同时也是一种对抗性秩序,这种秩序存在着秩序盲区、高成本和励讼等问题。引入礼来优化法治可以填补法治的秩序盲区、预防和过滤诉讼并适应中国国情需要。社会秩序存在第一性秩序和第二性秩序之分。第一性秩序是没有对抗和强制的社会秩序,如礼俗或宗教信仰所维持的秩序;第二性秩序是第一性秩序遭到破坏后依靠强力来维持的秩序,法治属于这种秩序的典型形态。第二性秩序需要通过第一性秩序才能完美地发挥秩序作用。礼让性秩序是一种无需强力维持的第一性秩序,是通过教化人的非理性的情感、情绪和习性来实现的秩序,它可以和法治相容并存,并弥补对抗性秩序的不足。把握传统礼乐文明的精神,建立适应现代文明的新礼俗,不仅可以接通中国传统文明的断脉,而且还可以使中国法治得到优化,彰显法治的中国特色。
出版日期
2018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