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高铁一姐”丁书苗2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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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刘志军买官、捞人行贿4900万违法所得20余亿一审获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继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及亲信张曙光案被宣判后,铁道部高管职务犯罪窝案的另一关键人物被称"高铁一姐"的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本名丁羽心)以受贿罪、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刑20年,并处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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