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口头辩论的意义——基于德国法历史沿革的视角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正>在众多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中,口头辩论或是以明文或默认的方式被确立为民事诉讼审理的基本要求,口头辩论也构成近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审理程序中的基本审理方式。口头辩论的重要性不仅在此,作为口头辩论审理方式的基本要求,其还衍生出公开主义、直接主义、随时提出主义、自由心证主义等诉讼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事程序法研究》 2010年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