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企业商业汇票结算业务的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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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自1989年4月1日起,银行新开办了商业汇票结算业务。与之相适应,国家财政部颁发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增设了“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两个科目,用来核算交易双方采用商业汇票结算因销售产品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和因购买材料物资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业务。它与商业企业以及乡镇企业在科目设置方法乃至帐务处理方法上有所不同。现根据《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谈谈工业企业采用商业汇票结算的帐务处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农金纵横》 1990年4期
出版日期 1990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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