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途径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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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于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一日正式实施,自《破产法》颁布实施以来,企业破产经历了一个由冷到热的过程,人们对破产从谈虎色变到观望、了解、参与,很快形成热潮。《破产法》实施至今,全国依法执行破产的企业已达一千余家,企业破产不仅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新成分,也成为人们关注、议论的热门话题。在破产的企业中,有为数不少的企业为了逃避债务和对银行贷款的清偿责任,有意转移企业资产,或是由于对破产财产评估作价不当、担保物权不能实现等原因,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国有资产是指由国家以各种方式——货币投资、实物投资、技术成果投资和投资效益形成的资产,以及由国家法律确认的各类资产。国有资产是社会主
作者 周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疏导》 1997年6期
出版日期 1997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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