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投资具有投资大,回收期长的特点,投资者须承担各种风险。收回投资并获取相当的利益回报,而实现这一目的关键在高速公路的收费收入。现行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机制,具有简单、统一的优点,但收费标准的制定过于简单化,缺乏科学性和灵活性,制定出来的收费标准偏离实际,要不造成投资者巨额亏损,要不给投资者带来过高的利润,给社会造成过重的负担。因此,对现行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体制和收费标准定价方法作适当修正很有必要。
出版日期
2011年07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