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首都社会纠纷呈现四个特点,即多发的态势较为显著,信访成为矛盾纠纷的最后受理渠道,社会纠纷的对抗性、关联性不断强化,社会纠纷主体呈组织化、多元化趋势。首都社会纠纷产生的社会成因,在于经济与城市发展的副作用,贫富差距扩大的客观影响,社会控制体系和社会评价体系的转型。首都社会纠纷的法治成因在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相对不足。有鉴于此,应当从构建和完善制度体系、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三个方面构建依法化解社会纠纷的路径。
出版日期
2016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