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闽台合作法治进路的理论面向与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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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闽台合作法治化之形成与发展,应具备区域法治文化特点,并依循相应的实践路径。闽台合作法治化要求以“法律主治”对台工作,以实现“非限缩型”和多层级“共同治理”的法治现代化。实践推进应从三个方向展开,即构建科学立法机制,完善涉台地方法律体系;保障社会民生需求,拓展涉台地方立法适用领域;健全政府和社会法治,探索闽台地方共同治理模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海峡法学》 2018年1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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