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学技术是否具有意识形态功能是西方学界关注与争论的热点之一,也是当代意识形态论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在“两种学说理论”与“两股时代潮流”的影响下,通过对霍克海默、马尔库塞等人的科学技术意识形态论的批判继承,哈贝马斯系统地提出了“科学技术即是意识形态”的命题。他认为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科学技术已经嬗变为一种全新的意识形态,具有了新的意识形态特点与功能,进而沦为维护资本主义政府统治合法性的工具。实际上,哈贝马斯的科学技术意识形态论只是一个序曲,其主调是要对历史唯物主义进行重构。
出版日期
201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