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7年,李达在湖南大学冒着被国民党当局逮捕的危险,强忍病痛完成了《法理学大纲》的写作工作。在该书中,他论述了法理学的对象、任务和范围,阐述了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探讨了法理学的三个基本问题,评析了法理学各流派,考察了法理学与哲学的关系。《法理学大纲》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将法理学研究奠基于唯物史观之上;以唯物辩证法为方法,对法理学中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从中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将法理学研究与中国社会现实紧密联系起来。《法理学大纲》明确了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的目的,并指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研究路径,提出了密切联系中国实际来研究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方法论原则,建构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体系。
出版日期
201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