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翻开语言研究的著作或语言调查的报告,经常看到对某一语言里同一音位记录上的差异性,这固然是因为语言使用者发音上的差异性或语言研究者听觉上的差异性所致,但这与做为社会功能的音位本质上就是一个声音类型也密切相关,因为音素记录的差异性只要不越出该音位所辖的音区,就不会造成语义上的对立,因此在同一音位的音区里用哪个音代表音化也就都算可以了。问题是怎样在音理上对音位做以恰当的解释,只有这样,“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好地去感觉它”。把握了木质,才会对纷繁的现象一目了然。
出版日期
198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