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院校实战化教学活动能否主动融入公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公安民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全面提升公安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法治公安建设的进程。文章总结教学活动的经验认为,选择实训案例应当遵循贴近实战、激发兴趣、注重时效等三个原则;并提出时效性、真实性、典型性和针对性四个选择标准;在开展案例实训教学过程中,则应当秉持着力培养学生的调查取证的能力、努力培养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强化锻炼学生的临场处置能力、增强学生理解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四个导向,才能保障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提升学生的执法操作能力,回应法治建设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现实需要。
出版日期
2015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