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两权分离”出现了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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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70年代末期,始于安徽的农村改革,其核心是普遍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体的责任制。它的特点是:实行“两权分离”,也就是把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实行以户营为主,联产承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改革:农村版》 2004年5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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