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县:构筑“四道防线” 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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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怀仁县委、县政府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明确了职责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奖励办法等考核项目,细化为4类15项具体内容,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诫勉提醒是该县责任追究的首要关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该县一是进行专门谈话,着重解决责任人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或对自己要求不严且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二是批评教育。三是检查警诫。四是通报曝光。五是廉政质询。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构不成立案查处的,由责任人陈述清情况,并做出保证。六是取消评先资格。组织处理是该县责任追究的一个重要手段。该县共实行八种追究办法。一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正气》 2000年5期
关键词
出版日期 2000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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