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学与汉代“受命”论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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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在政治理论上的一个最突出的变化,就是经学“受命”论的确立。根据董仲舒等人的诠释,汉代“受命”论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受命”而王所应具有的种种标志和象征,如黄龙、麒麟、凤凰、甘露、朱草、灵芝等,这就是所谓“祥瑞”或“符瑞”;二是当“受命”之君出现某些过失时,“上天”所采取的种种“警诫”和“谴告”,如天变、灾害等,亦即所谓“灾异”。汉代“受命”理论的确立,不仅圆满解决了汉王朝如何继统的法理性问题,而且标志着经学所推崇的“汤武革命”学说已为人们所认同,但同时它也是一把让汉王朝感到惴惴不安的双刃剑。
作者 晋 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学海》 2008年第4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7月0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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